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拓宽研究生国际学术研究视野,经研究决定,2019年研究生学术交流专项资助对象为参加海外学术交流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参加国内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由学院和导师予以资助。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6个月及以上海外研修或联合培养,按学校政策内最大限额给予支持。学校推荐申报的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若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获得专项资助。
二、资助硕、博士研究生参加海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申请者若未获得会议正式邀请函,但其导师获得正式邀请,可由导师提出与学生共同参会,学校将给予学生一定资助。
三、优先资助由学院组织的研究生海外暑期学校或研修。
四、专项资助原则上按《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海外学术交流管理办法》(宁师研【2018】9号)执行。
五、研究生海外学术交流情况将作为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请各学院将本通知传达给每一位研究生和导师。请各位研究生提前做好准备,研究生院随时受理申请。
联系人:刘若雪 联系电话:85891596
地 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仙林笃学楼310)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