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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法律硕士考研:基础巩固答案(第七天)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0-04-11 11:53:44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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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法律硕士考研:基础巩固答案(第七天)

考查知识点:【犯罪客体】

一、单项选择题

1.B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它说明的是某一类犯罪所侵犯的法益的共同特征,其体现的是某些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研究同类客体最主要的意义是为构建刑法分则体系奠定理论基础。B选项正确。同类客体虽然对区分此罪与彼罪有一定意义,但罪名之间的区分还要根据直接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A选项错误。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者缺一不可,C选项错误。故意和过失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观方面的认识和意志因素有所不同,而与犯罪客体之间没有必然联系。D选项错误。

2.B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一类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利益的共同属性。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刑法分则的章节名称,既是一类犯罪的名称,一般也反映出一类犯罪的共同客体即同类客体。

3.B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指向的 具体的人、物、信息。常见的犯罪对象包括:盗窃枪支弹药罪中的枪支弹药,强奸罪中的被强奸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的毒品。B选项正确。

犯罪对象与犯罪滋生之物不同。伪造的公文、制造的毒品分别属于伪造公文罪、制造毒品罪所生之物,不是犯罪对象。A选项错误。

犯罪对象与犯罪所得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所获得的销售金额属于犯罪所得、不是犯罪对象。C选项错误。

犯罪对象与组成犯罪之物不同。用于赌博、贿赂的财物,是组成贿赂罪, 赌博罪之物,不是贿赂罪、赌博罪的犯罪对象。D选项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对象(例如脱逃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等),也不是每个犯罪仅有一个犯罪对象(抢劫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人身和财物)。

 4.B     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事物,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是它的载体。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往往是通过侵犯或指向犯罪对象来实现的。B选项颠倒了二者关系,错误。犯罪对象虽然是绝大多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但也有极少数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饰组织罪,脱逃罪等,不是其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社会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体,但是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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