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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危害公共卫生罪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6-06 17:19:22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 危害公共卫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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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危害公共卫生罪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危害公共卫生罪”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危害公共卫生罪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转定故意伤害罪。

二、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本罪是过失犯罪。

三、非法行医罪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

 

【医疗事故罪VS非法行医罪】

 

(一)主体不同:前者是有医务资格的人,后者是没有医务资格的人。

(二)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过失的,后者是故意的。

(三)对结果的要求不同:前者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后者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四、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是指无医务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是无医务资格的人,有医务资格的人不构成本罪。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危害公共卫生罪”,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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