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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1.本罪没有最低数量要求。
2.与诈骗罪的区别:
故意贩卖假毒品骗取钱财的定诈骗罪;
将假毒品误认为是真毒品进行走私、贩卖、运输的,以本罪未遂处罚。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升格法定刑,不并罚。
4、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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