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第二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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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1.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主要如下。
第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在国家根本性质(即国体)上,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现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上,就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第二,国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国家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第五,国家各方面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第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第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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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二: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
中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5.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
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第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
第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独特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协商民主为社会各方面搭建了对话交流、恳谈沟通的平台。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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