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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答】(1)我国教育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的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我国教育目的体现的精神实质是:
①培养“劳动者”或“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总要求。教育目的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把每个人都培养成为劳动者,这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根本标志和总要求。
②坚持教育目的的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性质。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明确规定,我们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新型的劳动者。
③坚持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教育质量标准。我国教育方针在人才规格上提出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正是在于说明这一全面要求。
④以提高全民素质为宗旨。社会主义要求人人都应成为劳动者,成为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应该是一种新型的劳动者,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劳动者。
⑤培养独立个性。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个性,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基本内涵和根本目的。我国的教育目的注重培养人的独立个性,注重发挥、调动人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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