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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法理学模拟习题(3)答案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7-19 16:27:16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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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法理学模拟习题(3)答案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法理学模拟习题(3)答案”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第三章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参考答案】 A

【解析】 奴隶制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法,也是最早的私有制类型的法。本题选A。

2. 【参考答案】 D

【解析】 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其余三个国家(除了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均为英美法系国家。本题选D。

3. 【参考答案】 B

【解析】 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律参考和法律引进并非考试范围内的专业术语,我们通过文意也可以进行一定的排除。B选项正确。本题考查的为基础概念,提醒考生在备考初期需要对专业名词的定义有较为清晰的认识。

4. 【参考答案】 C

【解析】 奴隶制法的本质和特征是由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在不同的奴隶制国家和奴隶制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奴隶制法存在着不同的特点,但从总体上认识,奴隶制法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严格保护奴隶主的所有制,这是奴隶制法的核心作用;奴隶制法还公开反映和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另外,奴隶制法的刑罚手段极其残酷,长期保留着原始社会的某些行为规范残余。公元前18世纪的《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449年的《十二铜表法》等是奴隶制法典的代表。C选项中维护专制王权是封建制法的特点,不是奴隶制法的特点。本题选C。

5. 【参考答案】 A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私有制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阶级的出现及阶级之间的矛盾斗争是法产生的政治根源。A选项正确。法与国家同时产生。B选项错误。法起源时与道德、宗教混为一体,然后发展到相对独立。C选项错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一般调整。D选项倒置,故错误。因此选A。

6. 【参考答案】 A

【解析】 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B选项错误。普通法系的分布范围包括英国本土(苏格兰除外)及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爱尔兰、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这些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和中国香港等)。C选项错误。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传统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D选项错误。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A选项正确。

7. 【参考答案】 C

【分析】 本题考点为资本主义法的三方面特征。某一事物的特征,就是其区别于其他类似或者相关事物的性质或者表征,一定是这些“其他类似或者相关事物”所不具备的,因此,本题四个选项中:资本主义私有制,资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的代议制政府,自由、平等和人权显然是前资本主义时代所不具备的内容,虽然在古罗马时代也存在过一定意义上的代议制,但那也不是资产阶级基础上的代议制,简单说,即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一新事物的出现给法律增加了新的内容和色彩,故而ABD均正确。而C选项所述的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秩序,这一点跟前资本主义社会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任何时代的法都是有维护一定的社会公共秩序需要的,C选项在理论上是各个时代法的共性,而不是资本主义法的特征。

8. 【参考答案】 C

【分析】 本题考点为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的调整,即便是国家认可或者制定法律,也是因为之前有了许多个别调整作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而不是国家立法让个别调整立刻变为普遍性的规范,A选项错误。习惯和习惯法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不是法,而后者具有法的特征是法,例如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具有国家意志性等,B选项错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到一般、自发到自觉的过程,D选项说法与正确说法正好相反。判断此点的关键在于理解所谓从个别到一般是指从调整个别活动中的社会关系到普遍地调整所有的这一类社会关系,“自发”是指最开始是基于生产生活中的必要而釆取某些一致的措施或做法,不断重复就成了习惯进而形成习惯法,而“自觉”则是指国家机构在先前实践的基础上主动认可或者制定一些行为规则的法的产生方式,故而当然应该是由自发到自觉的过程。人类社会之初宗教活动、政治活动乃至日常生活本身就是区分不那么明确的,故而也就造成了三者规范混合存在,而在此之后随着各层面事务的分化才导致了法律与其他规范之间的分化而独立出来,C选项正确。

9. 【参考答案】 D

【分析】 本题考点为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作为新增考点,对于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考生必须细化理解每项特征的准确内涵。本题四个选项就是考查是否准确理解:D选项的说法错在“与时俱进,不断发展与完善……”,体现的是社会主义法的先进性,而不是科学性。科学性是指我国社会主义法坚持从中国实践出发,吸收借鉴古今中外优秀的法律文化与制度经验。

10. 【参考答案】 D

【分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全球化。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在世界范围内的趋同,而经济全球化是法律全球化的基础,因此,调整民商事领域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也是最先反映出全球化特征的,A选项说法错误。法律全球化并不否定各国依据其传统或者国家特点而保持必要的法律的多元化,因而并不是法律制度和相关规定都必须完全一致,B选项说法错误。作为法律全球化的表现之一、国际刑事法院可自动启动审判程序,即检察官启动,而不是联合国设的国际法院,这两个机构是不同的,C选项说法错误。法律全球化的途径包括国际法的国内化、地方化,以及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两种途径,D选项说法正确。

11. 【参考答案】A

【解析】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由习,度发展为习惯法再到制定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BC项正确,A项错误。奴隶制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法,也是最早的私有制类型的法,D项正确。

12. 【参考答案】A

【解析】公元前18世纪的《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449年的《十二铜表法》是奴隶制法典的代表,《唐律》是封建制法典的代表,《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法典的代表。A项正确。

13. 【参考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法律移植的理解。法律移植是指特定国家或特定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我国合同法吸收《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内容须属于法律移植。

二、多项选择题

1. 【参考答案】 CD

【解析】 法律移植并不是对外国法律的照抄照搬,而是要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进行适用,同时需要保持一定的超前性,注意国外法与本国法之间的兼容性以及法律体系的系统性。A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法律移植的范围不仅包括外国法律,还包括国际通行的法律和国际惯例,C选项错误。本题选CD。

2. 【参考答案】 ABCD

【解析】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由于历史渊源不同,所以在形式和内容方面有很大差别:(1)法的渊源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2)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3)法典的编纂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不倾向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4)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职权主义,而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当事人主义。因此ABCD选项均正确。

3. 【参考答案】 BD

【解析】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法律并不是以意志为基础的,而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A选项错误。由个别到一般、由自发到自觉,是人类认识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也是法起源和发展的规律,C选项错误。BD选项正确。

4. 【参考答案】 ABCD

【分析】 本题考点为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起源原因的观点。本题属于简单的识记题,但是可行的理解记忆方式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强调的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理论,经济因素一定会作为基础性因素存在;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第一层本质是阶级意志性即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并用以维护其阶级统治,因此,政治因素也是引起法产生的因素;人类社会的存在所必然存在的社会公共事务依然需要法来进行调整和协调,由此可以理解社会公共事务也是法产生和存在的因素;地理因素可以理解为最根本的社会物质条件,可以造就经济条件和文化特点,这些也是法产生的影响因素之一。综上,ABCD选项都正确。

5. 【参考答案】 BCD

【分析】 本题考点为英美法系的概念和源流。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和源头发展起来的,中世纪不列颠岛东部和南部人称为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因此英美法系又称盎格鲁一撒克逊法系,A选项说法正确。英美法系中判例法和制定法都是正式渊源,不要因为称之为判例法系就否定了制定成文法的意义,B选项说法错误。普通法系即英美法系虽然是以英美为名称的法系,但是并不意味着美国全国都属于普通法系,美国中部的路易斯安那州在拿破仑一世将其卖给美国之前一直是法国殖民地,因此属于大陆法系,C选项说法错误。英美法系经过发展,开始意识到成文法或者说制定法的价值,开始主动制定成文法律,但是在传统的驱使下.制定法并未成为主流,故D选项说法错误。当然,这里还需要注意成文法与成文宪法的关系问题,成文宪法并不是单指宪法以成文法形式出现,而是强调以统一的宪法典方式存在的宪法。

6. 【参考答案】 BC

【分析】 本题考点为法律继承。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历史类型”之间,而不是“不同历史时期”,A选项错误。法是以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为本质和基础的,因此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也就决定了法必然存在一定的继承性,B选项正确。法是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其相对于经济基础而言有一定的独立性,即法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轨迹,尤其是法的价值追求在一定条件下是不会改变的,这些不会改变的因素也就决定了法的继承性和延续性,C选项正确。法律继承显然可以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最典型的《法国民法典》对罗马法的继承,就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D选项错误。

7.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产生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其中经济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A项正确。法的产生除了经济因素起决定作用外,也受当时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影响,是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结果,B项正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也更加复杂和增多,且人的独立意识也逐渐成长,这些都促进了法的产生,CD项正确。

8. 【参考答案】AB

【解析】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成熟。《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成熟的标志。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有:(1)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2)礼教是法律的重要原则;(3)刑法发达,民法薄弱;(4)行政司法合一。因此AB项正确,CD项错误。

9. 【参考答案】 BD

【解析】 一项社会规范是否属于法,关键看其是否与国家联系在一起,是否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故BD为本题正确答案。

三、简答题

1. 【参考答案】 (1)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比较落后的国家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市场经济要求冲破一切地域的限制,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因而就要求借鉴和引进别国的法律,特别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律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因此法律移植是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4)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2. 【参考答案】 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4)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

3. 【参考答案】法是人类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在人类原始社会漫长的历史中,没有阶级、私有制,也没有代表复杂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的国家和法律。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经济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的。在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产生了私有财产,出现了三次社会大分工,社会分工的发展使经常性的交换成为必要和可能。恩格斯认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产品生产、分配和交涣用一个共同的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用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便成了法。

除了经济因素在法的产生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外,法的产生也是当时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的结果。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及生产与交换发展的同时,社会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的分化,形成了两个对抗性的社会利益集团一一奴隶主阶级和奴隶。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开始利用国家和法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是法产生的政治根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也比以往原始社会更加复杂和繁多,原始社会中的极为简单的习惯已无法适应处理这些事务的要求,这就需要产生一种新的行为规则,即法。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促进了法的产生。

总之,法的产生,除了经济、政治原因外,还有人文、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原始社会的习惯转变为阶级社会的法的具体形式存在着很大差别。

4. 【参考答案】 中华法系的特征有:

(1)法律以君主意志为主。

(2)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

(3)刑法发达,民法薄弱。

(4)行政司法合一。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法理学模拟习题(3)答案”,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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