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备考 > 正文
考研备考

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汉朝刑罚适用原则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8-10 17:42:22  |  关键词:

  •  
  •  
  •  

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汉朝刑罚适用原则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汉朝刑罚适用原则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谋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这一规定体现的汉朝刑罚适用原则是(    )

A.上请    B.亲亲得相首匿  C.德主刑辅   D.八议


【参考答案】 B

【解析】 “上请”和“亲亲得相首匿”是汉朝刑罚适用的两项重要原则。所谓“上请”,又称“先请”,是指对于一定范围内的官僚贵族及其子孙犯罪,司法机关不得擅自裁判处理,而须奏请皇帝裁决的制度。通常皇帝会给予官僚贵族以减免刑罚的优待。《汉书高帝纪》载高帝七年(前200年)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后来享有上请之特权者的范围不断扩大,买爵三十级者也可免死。《后汉书·光武帝纪》:“吏不满六百石,下至墨绶长、相,有罪先请。”司法官吏不遵守上请规定,擅自判决并执行的,不论定罪是否准确,都要被免官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首匿指隐匿窝藏罪犯的首谋者,汉武帝时曾颁布“重首匿之科”。汉宣帝时有诏令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一般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B选项正确。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汉朝刑罚适用原则”,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