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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公民与国籍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8-10 17:56:47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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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公民与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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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国籍

  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根据1980年的《国籍法》,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对出生国籍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国籍法》规定:(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3)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香港和澳门地区的特殊情况下,中国公民可以保留其在外国的居留权。 所谓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并且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两个前提是:(1)申请人必须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2)必须是出于本人的自愿。其法定条件是:(1)申请人为中国公民的近亲属;(2)本人定居在中国;(3)有其他正当理由,如享有在中国政治避难的权利等。只要具备上述两个前提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我国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是申请人居住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在国外是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这些机关只是受理申请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最后的审批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经公安部批准,由办理申请的有关机关发给证书后,申请人就具有了中国国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人,不得保留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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