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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经济学考研财政学名词解释盘点(4)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09 16:20:03  |  关键词: 财政学名词解释必考2020 财政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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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经济学考研财政学名词解释盘点(4)

  税收制度的要素:税收主体,税收客体,税率,附加、加成和减免税,违章处理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

  免征额:是指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税收分类:

  1、按税收客体:商品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说)、财产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其他税(资源税)

  2、按税收的计量标准:从价税、从量税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价外税

  4、按赋税能否转嫁:直接税、间接税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6、按税收主体与税收客体的关系:人税、物税

  7、按税收能否作为的单独的征税对象:正税、附加税

  税收制度的发展:简单的直接税税制、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发展中国家)、现代直接税税收制度(发达国家)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经济学考研财政学名词解释盘点(4)”,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经济类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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