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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硕(非法学)考点背诵:渎职罪概述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10 09:06:19  |  关键词: 渎职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渎职犯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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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考研法硕(非法学)考点背诵:渎职罪概述

  本章总体上要注意的宏观问题

  (1)主体:除特殊情况外,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有的是某种特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a.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渎职犯罪。(2)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有一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有特殊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等,应优先定特殊罪名,只有不能定特殊罪名时,才可定一般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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