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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债权总论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28 15:23:12  |  关键词: 债权总论思维导图 债权总论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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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债权总论

  债的主体变更

  债的主体变更又称债的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债的主体发生的改变,包括债权移转、债务移转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1)债权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债权人让与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债务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发生的债务人的变更。债务移转须经债权人同意。(3)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又称债的概括承受,是指债的一方主体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代替出让人的地位,成为债的新的当事人的事实。

  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的区别

  (1)条件不同。法定抵消是债务的种类和品质相同,约定抵消无此限制。(2)抵消权人不同。法定抵消是任何一方均有权主张;而约定抵消是双方协商一致。(3)抵消生效时间不同。法定抵消是通知生效;约定抵消是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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