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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增值税综合运用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5-01-18 10:57:24  |  关键词: 增值税综合题目及答案 增值税综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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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增值税综合运用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增值税综合运用”相关内容,为税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税务专硕考研报班问题可联系18003714525。

  【举例】【单选题】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1月销售货物取得收12万元(不含税,下同),2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32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9万元;3月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收入200万元。其2024年第一季度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0

  B.6

  C.11.25

  D.10.75

  【答案】A

  【解析】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适用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的免税政策。(3)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4)2024年第一季度(1-3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25(12+32-19+200)万元超过30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销售额后的销售额是25(12+32-19)万元,未超过30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5)其2024年第一季度应缴纳增值税=200×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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