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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5-01-18 11:00:50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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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相关内容,为税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税务专硕考研报班问题可联系18003714525。

  【举例】【简答题】

  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的联系与区别。

  【参考答案】

  (1)联系:

  ①税务机关不得将权力委托他人行使。

  ②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及扶养家庭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③执行查封扣押有现场程序限制。

  ④都是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⑤在执行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仍未按期缴税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保全措施可转为强制执行措施。

  (2)区别:

  ①适用前提不同

  保全:对可能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强制:对没有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

  ②适用对象不同

  保全:纳税人

  强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担保人、其他当事人。

  ③适用范围不同

  保全:实施数额是应纳税款和滞纳金。

  强制:实施数额是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④措施内容不同

  保全:冻结、查封扣押。

  强制:扣缴、查封扣拥依法变卖拍卖。

  ⑤实施时间不同

  保全:规定纳税期限届满之前。

  强制:规定纳税期限届满之后。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税务专硕考研备考规划辅导等可联系右下角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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