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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共同特征是:
(1)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依法实行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多数犯罪的主体只限于自然人。
①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
②多数犯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少数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③还有个别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如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个别犯罪表现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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