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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可撤销婚姻的相关问题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23 14:04:45  |  关键词: 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 可撤销婚姻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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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相关问题(2021年增修、2015年法条分析题)

可撤销婚姻,是指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撤销权人可基于法定事由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1、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1)受胁迫。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对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同意结婚的情况。

(2)隐瞒重大疾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2、撤销婚姻的程序

(1)撤销婚姻只有诉讼程序,撤销婚姻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婚姻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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