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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遗嘱的变更和撤回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24 10:50:03  |  关键词: 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 遗嘱的变更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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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遗嘱的变更和撤回”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遗嘱的变更和撤回(2021年修改)

1、遗嘱的变更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对原先所立遗嘱内容作部分修改。

2、遗嘱的撤回

遗嘱的撤回,是指遗嘱人废除原先所立的遗嘱,或者对原先所立遗嘱内容作全部修改。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变更和撤回有三种方式

(1)明示方式。遗嘱人另立新遗嘱,在新遗嘱中声明变更或者撤回原先所立的遗嘱。

(2)默示方式。遗嘱人通过行为变更、撤销原先所立的遗嘱。《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3)推定方式。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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