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侮辱罪”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名誉。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
①侮辱行为必须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本罪中的暴力方法,是指用人身强制方法对他人进行侮辱,如强迫被害人吃屎喝尿、扒光被害人的衣服当众羞辱、强迫被害人做一些侮辱性动作等。这里的暴力不能理解为直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暴力。
②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是指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者看到、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至于被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本罪成立。
③侮辱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侮辱罪”,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