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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1-20 19:08:02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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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1)犯罪客体不尽相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了财物的所有权,但挪用资金罪侵犯了所有权的一部分,即侵犯了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未侵犯处置权;职务侵占罪则侵犯了财物所有权的全部权能。

(2)犯罪行为对象不尽相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是本单位资金,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则是本单位财物,外延广于资金。

(3)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挪用资金罪的故意内容只是暂时挪用资金,准备日后归还;而职务侵占罪的故意内容则是将财物非法占有,完全不打算归还。

(4)入罪标准不同。挪用资金罪中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不要求数额较大;职务侵占罪中侵占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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