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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1)犯罪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招摇撞骗罪也是复杂客体,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共利益或公民合法利益。
(2)犯罪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对象不限于物质利益,还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
(3)客观行为不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通过对被害人或其亲属以恶害相通告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陷入恐惧,并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由此获得财产;照耀撞骗罪的行为人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并到处炫耀,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寻找机会骗取非法利益,如骗取金钱、待遇、地位、荣誉或者玩弄女性等。
(4)入罪标准不同。敲诈勒索罪要求满足多次敲诈勒索或勒索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招摇撞骗罪只要求行为人实行了照耀撞骗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5)行为人主观方面不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招摇撞骗罪的行为人主观目的是骗取某种非法利益,包括财物和非财产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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