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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扰乱法庭秩序罪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1-23 19:52:49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 扰乱法庭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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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以法定方式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构成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审判秩序和司法权威。

(2)客观方面表现为法定的四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①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②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③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④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毁损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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