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扰乱法庭秩序罪”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扰乱法庭秩序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以法定方式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构成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审判秩序和司法权威。
(2)客观方面表现为法定的四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①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②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③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④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毁损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扰乱法庭秩序罪”,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