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法理学主观题带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2019年修改)
(1)法的阶级意志性,这是法的第一层次本质。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的个别意志,也不是这些个别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物质制约性,这是法的第二层次本质。法所体现的意志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人类社会所包括的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生产关系的诸方面,主要指统治阶级赖以建立起政治统治的经济关系。
(3)法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物质生活条件决定阶级意志的内容,但阶级意志的内容还受到经济以外的各种因素的不同程度的影响。法律和这些因素归根到底在由经济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经济之外的因素是很广泛的,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宗教习惯等。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法理学主观题带背: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