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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监护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3-09 14:41:14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 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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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监护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监护”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监护

  监护的终止

  监护的终止:(1)自然终止:是指设定监护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使得监护的存在已经没有必要,监护因此终止的方式。(2)诉讼终止:又称监护的诉讼撤销,是指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不履行职责或非法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监护人的利害关系人或有关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撤销原来设定的监护人的制度。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2)担任法定代理人;(3)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的类型

  监护的类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约定监护、委托监护。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6)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3)兄、姐;(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5)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监护”,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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