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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管辖权:也就是对一些国际条约规定的国际犯罪,如何适用中国刑法。
刑法第 9 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行使普遍管辖权的条件:
1.必须是国际性犯罪(拐卖人口、贩毒、劫机、海盗犯罪等)
2.我国缔结或参加了公约;注意劫持航空器罪。
3.我国刑法将这种行为也规定为犯罪。定罪量刑适用中国刑法。
4.罪犯出现在我国境内,但是区别于罪犯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
处理:或引渡或起诉,起诉的话适用中国刑法审判。
普遍管辖权的功能:弥补以上三项原则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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