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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3-18 17:09:43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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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一)犯罪对象的概念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物或信息。大多数犯罪行为都通过直接作用于一定的人、物或信息,进而侵害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

(二)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2、区别:

(1)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必备的要件,而犯罪对象属犯罪的选择要件。例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脱逃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偷越国(边)境罪等都没有犯罪对象。

(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未必如此。犯罪对象相同时,犯罪客体并不必然相同,正是犯罪客体大不同决定了罪与罪之间的重大区别。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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