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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概念: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主体:特殊主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2)主观方面:故意。
(3)客体:国家的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4)客观方面:实施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
【引申理解——传销活动的特征】
(1)引诱方式: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2)组织特点: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计酬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4)目的与危害: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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