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调剂在即,长春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考研复试实施细则已经发布!建议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报考院校发布的考研动态,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天任考研为大家整理了长春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考研复试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特制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原则、方式、名单确定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类型硕士、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注:调剂及复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含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水平考核占10分。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记录保存3年。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远程网络复试平台
1.采用QQ群或电话进行各项通知的发布。
2.采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软件,并采用双机位方式,请学生提前熟悉使用方法。
(四)加试、体检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60分及以上的,为复试合格。复试合格考生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乘以0.7,将复试成绩乘以0.3,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0.3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时间安排
注:上述时间安排仅针对一志愿考生,具体见《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一志愿复试)》。
六、学生需提交材料
相关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建立1个文件夹,内含多个文件且编号。所有材料纸质版待报到入学后提交。复试前学院根据电子版材料对学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一)电子文件内容
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
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有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见学校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有关获奖及证明材料(有关竞赛、英语和计算机等级等证书)。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无法提供相关电子版的材料,可单独提供情况说明。
(二)电子文件夹及文件格式
1.文件夹名称,举例: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硕)-张某某;通信工程(专硕)-李某某;控制工程(专硕)-刘某某。
2.文件名称简写:
基本证书;成绩单;现实表现表;获奖证明;退役专项;诚信承诺;清单;说明。
注:请按照顺序编号,并保留数字编号。
七、考生准备
1.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形式,第一机位必须为手机,放置于考生正前方,应能看到考生手部动作和清晰正面图像;第二机位为手机或电脑,应放置于考生侧后方,应能看到考生正面设备画面和周围环境。
2.网络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双机位实现方式:主机位用手机,用手机号登陆进入会议室,并打开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第二机位使用手机、平板、笔记本或腾讯会议小程序加入会议,并打开摄像头,关闭麦克风和扬声器。
3.稳定的网络环境。
4.独立空间、环境简洁。
5.白纸少量、笔一支(建议为粗体记号笔)。
6.以上条件不具备的考生,请及时与学院或学校研招办取得联系,以便研究解决。
八、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一志愿考生不需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调剂系统自动确认。
3.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学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5.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6.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十、其它事宜
其它工作按《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执行。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