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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考研全年集训营学校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4-29 04:40:03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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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机构室推荐

天任考研,始创于2006年,专注考研

学习方面:学习环境上我们配有敞亮美好的教室,每个教室都配有空调,每位学生配有独立桌椅,每个桌椅旁边就有固定插排,有区域无线网覆盖,教室按照文理分班等;学习进程上面配有不同的班次比如高三自习班/刷题答疑班/精讲班/寄宿一对一,每个班次的区别详情咨询本人或留言哦~

住宿方面:标准的六人间,每位同学配有相应桌椅和衣柜,每个宿舍都配有空调、独立卫生间、专用洗衣机和洗漱台,厕所还有供暖系统,还有宿舍老师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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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辅导班不能贪多。在确定辅导班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能因为害怕学不好,或者是盲目跟风,就胡子眉毛一把抓,同时报几个辅导班。对于考研学子来说,精力和时间都是十分有限的,另外每家辅导机构的授课体系和理念都不同,同时学习容易产生很多的问题。报班太多对于复习效率来说,坏处是多过好处的。最好选定一家机构,选报不同阶段的班型。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考研机构都有哪些:

  1、天任考研天任考研成立于2006年,以成为大学生教育服务机构为目标,经过20年的发展已经成长为大学生考研辅导驰名品牌,在考研政治、考研英语、考研数学等考研学科领域均有一定权威。

  2、中公考研:中公考研是北京中公未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旗下子品牌,中公考研是为广大考研学子提供复习辅导课程,包括考研乐学系列、魔鬼集训营、VIP1对1、考研微课等系列产品。

  3、新东方考研:新东方在线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的专业在线教育平台,也是国内首批专业在线教育网站之一。提供出国留学、考研培训、英语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的综合网络教育培训机构。

  4、海文考研:北京万学教育集团旗下海文考研是中国研究生考前培训事业的创始和领袖机构,在考研培训方面具备较好的口碑。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招录考试和职业发展等主力培训项目方面做的都比较好。

  5、海天考研:海天教育较早开始考研专业课辅导,同时也侧重考研公共课;最初由辅导考研政治打开名声,擅长开展大规模的专业课集训模式辅导;师资较为丰富,具有良好的教学维护水平。

  二、考研自习室都有哪些:

  1、天任寄宿考研:整体环境及周边配置比较好;宿舍环境很不错,交通便利;班主任进行每日考勤,半封闭式管理,周一到周六上午需请假才可外出。

  2、心专注:价格便宜,学习氛围好,公用洗衣机,不是很卫生,饭菜质量不行,每个班配有对应的班主任,积分量化考核。

  3、考虫寄宿考研:每天有教务老师早晚班查考勤,执行请假制度,门卫严格查岗,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指纹识别方可进入,不允许串班。

  4、新硕:班主任进行每日考勤,封闭管理,周一到周五只有请假才可外出,周末凭出入证进出学校。

  5、万硕考研自习室,自习室的环境很不错,有专门的保洁,干净卫生,有什么问题找工作人员也能解决。学习氛围非常nice,服务也很人性化,教室里有花茶,办公室里还有小零食。

  三、为什么这么考研人要选集训营、有什么好处:

  1、给文化课相对较差的高考考生,一个考入本科院校的机会,只要专业课分高,文化课分可以低一些,也会被A类院校录取。

  2、帮助考生树立信心,克服浮躁。集训时,除了吃饭睡觉,基本上都呆在画室里,看着自己的创作水平一天天的提高,人也会变得越来越自信。

  四、寄宿考研集训营价格:

  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服务比较周全(公共课+专业课+督学管理+面试指导等)的考研全程班价格大约在2.5万元-3.5万元之间,单科班大约在1万-1.5万元之间,两科班大约在2万元左右,政治+英语+数学的公共课三科班大约在2.1万-2.6万元之间。

  五、考研封闭培训班价格:

  1、应届生考研面授班这类考研辅导班基本上都在众多高校附近,因为离学校较近,所以作为考研应届生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基本上都是以周末走读上课为主,因为周中学校还有自己的课程要做。课程价格总体上维持在2W~4W不等,从单科到全科辅导基本上都包含在内了。

  2、在职类考研面授班这类考研辅导班是针对社会人士最好的选择,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在考试难度和分值方面,这类机构会给到职场人士最好的建议和规划,价格总体上在2W~4W不等,如果有其他的个性化需求,价格就是另谈了。主要也是以周末走读班或者线上课程为主。

  3、二战/三战/多战考研集训营说到这类机构,很多家长和学生都不是很了解,由于学员基本都是考研二战,所以面临着毕业了但是有没有工作,所以要提供配套的吃、住、学集一体的封闭式全日制学习中心。也需要有自建的公寓、食堂、教学区、自习区,所以不会像其上面两类考研辅导机构那样在学校周边到处都是。一般就是个缩小版的大学环境,所以基本上都是每个城市一个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

  第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教育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及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研究生学院等相关部门领导和知名教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培训。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命题工作领导小组、评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学位办、招生办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七条 各学科(专业)负责人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上报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年度招生计划,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校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计划和人数,并于规定日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六)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第九条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学校同意。

  第十条 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资格的确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第八、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第五章 命题

  第十三条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第十四条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命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统考时间及准考考生分布情况,确定研究生招生培训具体事宜,及自命题科目的命题时间、地点和命题人员等。

  第十五条 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所有命题人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十六条 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十七条 命题完成后交由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准确无误后,交付打印,并反复校对,确认准确无误后,印制成试题册并封袋,经机要局或专人专程寄送到各设考场的招生办。

  第十八条 命题及试题印发分装过程中,要对有关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及宣传。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者,该教师不得参加与其相关的命题及试卷评阅复试录取工作。如出现有泄密情况的,必须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对泄密者,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凡属命题参与人员,命题时间、地点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一切情况,均在保密范围之内。

  第六章 初试

  第二十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在此时间内我校需设专人值班,遇有特殊情况,及时汇报、解决。

  第二十一条 我校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

  第二十二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我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逐条说明,报省招考办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补考试题的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形式、难度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部门确定。

  第七章 评卷

  第二十三条 业务课试卷评阅工作由命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平阅卷方案》统一组织进行。

  第二十四条 在评阅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标准答案,不得在阅卷过程中修改标准答案,或有标准答案而不执行,避免涨分,给人情分等不正常现象,评卷过程中,领导小组应认真复查试卷的评阅情况,认真核分、登分,保证公平竞争。阅卷人员不得向外界泄露成绩情况及试卷评阅情况。试卷一般在规定时期查阅。

  第二十五条 考生成绩由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第八章 复试

  第二十六条 复试是用于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以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进入复试的要求,并统一组织复试工作。

  第二十七条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的实施方案、日期、办法及复试人员等。

  第二十八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复试工作办法事先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九条 复试资格(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籍信息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三十条 复试一般采取业务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章 调 剂

  第三十二条 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对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跨学科的调剂复试要给予支持。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考生(仅限于参加统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的要求方面可从宽掌握。

  第三十三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提前对考生公布。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三十六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三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省招考办的补充规定以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根据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加分优惠政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第三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四十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一条 在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校园网站上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调剂录取办法、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第四十二条 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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