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录取名单是每年高校招生中备受关注的一个环节,它包含了众多研究生申请者的名字和心血,代表着这些学子们未来几年的学习和成长。当我们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录取名单上时,无疑会感到欣喜和骄傲;而当我们未被录取时,则需要反思自己的不足和缺陷,努力改进和提升。,天任考研为大家整理了浙江警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递补)公布的内容,供大家查阅。
关于发布《浙江警察学院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递补)公示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因1名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资格,现根据《浙江警察学院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复试录取规则,决定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1名复试成绩合格考生进行递补。(根据有关规定,因公示期满不再提供考生信息)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4日开始至27日结束。考生如对递补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工作部或纪检监察室实名申诉,学校将及时作出答复。研究生工作部办公电话,邮箱,纪检监察室办公电话:见官网
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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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发布《浙江警察学院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递补)公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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