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400-6239-993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资讯 > 专业目录 > 正文
考研资讯

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4-08 11:22:57  |  关键词: 存货的确认条件及核算范围 存货及其确认条件是什么

  •  
  •  
  •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相关内容,为会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会计专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存货的本质特征:企业持有存货的目的是出售;

  三个角度(1)不看外在形态,关键看持有意图;例如:汽车、楼房、土地使用权、工程物资

  (2)不看存放地点,看是否拥有所有权;例如: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

  (3)对于特殊情况,应当特殊处理。例如:周转材料、生产成本、合同履约成本、代制品和代修品

  【解释】

  (1)①对于汽车制造厂来说,新生产的汽车属于其库存商品,即存货;

  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待售的商品房,作为存货核算;

  ③如果地上建筑物为固定资产,则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来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则作为存货核算;

  ④如果购入物资的用途是建造固定资产的,作为工程物资核算;

  如果购入物资的用途是在生产和提供劳务过程中进行消耗的,则作为存货核算;

  (2)①在途物资尚未验收入库,但所有权已归属企业,属于企业的存货;

  ②委托加工物资,比如原材料,存放在受托方,但其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属于本企业的存货;而对于受托加工物资,由于不拥有该批物资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作为存货核算;

  ③委托代销商品,存放在受托方,但由于没有对外销售,所有权尚未转移,依然属于企业的存货;对于受托代销商品,处理特殊,不属于企业的存货,但是为了加强对商品的管理,在接收到委托方发来的受托代销商品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一项资产的增加和一项负债的增加,最后真正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上体现为零。

  (3)①周转材料,比如企业周转使用的工具器具、建筑施工企业的脚手架、地质勘查企业的管材器具等尽管不是以出售为目的,而为了周转使用,但其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的原则,直接作为存货核算;

  ②生产成本,借方余额表示为了生产产品所用的料、工、费,即表示在产品,属于存货;

  ③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年度不超过一年或虽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一个营业周期,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存货”项目;摊销年度超过一年或者一个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④代制品和代修品,是在对方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后续的加工,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作为存货核算;比如对方的原材料为100万元,企业又投入人工费用20万,发生相关费用30万元,那么真正在账上反映的代制品或代修品为企业投入的成本费用50万。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会计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3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400-6239-993
Copyright©2006-2020 www.tianrenedu.com.cn 豫ICP备2021029886号-1 营业执照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