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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会计硕士知识整理:收入确认的原则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9-09 16:56:13  |  关键词: 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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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考研会计硕士知识整理:收入确认的原则”相关内容,为会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会计专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4考研会计硕士知识整理:收入确认的原则

  收入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商品控制权同时包括下列三要素:

  一是能力,即客户必须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二是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客户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是指客户有权使用该商品,或者能够允许或阻止其他方使用该商品。

  三是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商品的经济利益,是指该商品的潜在现金流量,既包括现金流入的增加,也包括现金流出的减少。

  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业务适用收入准则的是()。

  A.保险合同取得的保费收入

  B.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

  C.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

  D.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

  1.【答案】C。解析: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收取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保险合同取得的保费收入等,不执行收入准则。A、B、D项不正确。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考研会计硕士知识整理:收入确认的原则”,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会计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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