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2021年增修)
(1)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被侵权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加害行为包括行为和违法两个要素。加害行为首先必须有行为,其次,该行为必须违反了法律,具有违法性的特征。
(2)损害事实是指被侵权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利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我国《民法典》将损害后果分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三类。
(3)因果关系是指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加害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原因,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害则是加害行为的后果。
(4)过错是指侵权人的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态。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