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1)危害结果作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①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要求发生法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如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发生死亡结果才能构成该罪;②另外也有一些故意犯罪把发生法定结果规定为构成要素,如生产、销售劣药罪,破坏性采矿罪等。
(2)危害结果作为某些犯罪既遂的条件。例如,故意杀人罪发生了死亡结果才认为既遂。这通常存在于故意犯罪且惩罚未完成罪的场合。
(3)出现某种危害结果作为对犯罪加重法定刑的条件,如抢劫、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等。
(4)发生某种实际损害的可能性(危险)作为:①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是构成该罪的要件。②某些犯罪既遂的条件,如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条件是“足以使交通工具倾覆、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