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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教育学知识归纳:法家的教育实践与思想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11-07 16:59:26  |  关键词: 法家的教育思想和教育主张有哪些 法家的教育思想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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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教育学知识归纳:法家的教育实践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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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考研教育学知识归纳:法家的教育实践与思想

  法家的教育实践与思想

  一、倡导“耕战”的学派

  最早从学者立场、以法理为依据论法的法家人物,是魏国人李悝,他在经济上主张“尽地力之教”,重农成为法家的一贯思想。李悝的学生商鞅受到秦孝公的重用,他先后实行两次变法,变法涉及经济、军事、政治、文化教育、社会风俗等众多方面,如建立法制、奖励军功、鼓励垦荒、禁止游宦、建立县制等。商鞅死后将近60年,韩非出生,当时已是战国末期。韩非倡导“耕战”,先秦法家思想正是从富国强兵的愿望导出对“耕战”的倡导。

  二、“人性利己说”与教育作用

  法家发展了荀子的人性恶的理论提出了“人性利己说”,韩非认为人的本性都是“为己”“利己”的,是一种绝对的“性恶论”。法家的“人性利己说”具体表现为三个特点:第一,人都有好逸恶劳的特性。第二,人性都有“趋利避害、喜利畏罪”的特点。第三,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利害关系,不离“计算之心”。

  韩非认为既然人性是自私的,就无法指望人自觉为善,父母的管束、社会舆论的压力更有助于管理民众,所以教育无用,治国还需高压的法制手段,无须教育感化。他甚至认为无须尊重人的人格与尊严。依据这一片面逻辑,韩非作出了一个著名结论:“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因此,正确的认识和做法是“不务德而务法”,教育是如此,社会政治的实现也是如此。基于这样的人性说,认为没有必要用道德教育,只要有法律教育就够了。无论是正面的引导还是负面的惩罚,都要依靠法律高压,而不是温情的道德说教。

  三、禁诗书与“以法为教”

  法家一向主张“禁诗书”,强调教育内容“以法为教”。

  法家认为,养士之风以及学术自由是极大的错误,各家学派的存在使社会的思想混乱,影响社会安定。到了韩非时期,发展到了极限,下令废除私学,推行法令,国家要统一思想,使法家思想定于一尊。商鞅、韩非等强烈抨击“诗书礼乐”,坚决反对将“诗书礼乐”作为教育内容。以法为教是法家教育思想的一个基本概括,它要求对社会实行普遍的法制教育,使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经济、思想、文教等法令妇孺皆知,深入人心。

  四、禁私学与“以吏为师”

  法家认为,私学的存在只会导致思想的纷乱,不利于国家的凝聚力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所以,为了统一天下,必须要求思想的统一和君主权力的高度集中。禁止私学之后,法家主张选择知法的官吏担任法令的解释者和宣传者,从中央到地方设置官吏,负责对全体人民进行法制教育,韩非把这种制度表述为“以吏为师”。

  法家思想有独断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特点,提倡耕战,轻视文化,否定学问和知识分子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降低社会的文化水平,这是法家思想致命的缺陷,法家的灭亡与此关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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