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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12-04 15:13:22  |  关键词: 简要说明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3个项目 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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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相关内容,为会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会计专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的建筑物,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会计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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