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备考 > 正文
考研备考

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5-01-18 10:32:29  |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研究 个人所得税研究生减免税费

  •  
  •  
  •  

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相关内容,为税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税务专硕考研报班问题可联系18003714525。

  【举例】【单选题】

  下列各项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

  B.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

  C.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期间从其任职单位取得符合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

  D.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食品加工取得的所得

  【答案】D

  【解析】

  (1)选项AD:对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食品加工取得的所得应照章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选项B: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选项C: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税务专硕考研备考规划辅导等可联系右下角客服。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