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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学习概述一、知识的类型
知识概念——知识就是个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其实质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
1、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根据反映活动的深度不同划分。
1)感性认识——所谓感性认识是对活动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
①感知是人脑对当前所从事的活动的对象的反映。
②表象是人脑对从前感知过但当时不在眼前的活动的反映。
2)理性知识——所谓理性知识,反映的是活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
①概念反映的是活动的本质属性及其各属性之间的本质联系。
②命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规则、原理、原则,它表示的是概念之间的关系,反映的是不同对象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内在规律。
2、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这是根据反映活动的形式不同划分
1)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是个人能用言语进行直接陈述的知识。(这类知识用来回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可用来区别和辩别事物。目前学校传授的主要是这类知识。)
2)程序性知识,也叫操作性知识,是个体难以清楚陈述、只能借助于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它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加涅认为,程序性知识包括心智技能和认知策略两个亚类。)
①心智技能是运用概念和规则对外办事的程序性知识。
②认知策略是运用概念和规则对内调控的程序性知识,主要用来调节和控制自已的加工活动。
二、知识学习的类型
1、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命题学习
1)符号学习——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
2)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3)命题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学习命题,必先获得组成命题的有关概念的意义。
2、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1)下位学习——又称为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
下位学习包括两种形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前者指新观念是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特例或例证,新知识只是旧知识的派生物。
2)上位学习——又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3)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
三、知识学习的过程
知识学习主要是学生对知识的内在加工过程。这一过程包括知识获得、知识保持和知识的提取三个阶段。上述三个阶段中,应解决的主要心理问题分别是知识的同化、保持和应用。
四、知识学习的作用
知识学习是增长经验、形成技能、发展创造力的重要前提。
1、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学校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
2、知识的学习产生和掌握是学生各种技能形成和能力发展的重要基础。
3、知识学习是创造性产生的必要前提。创造态度和创造能力是介体创造性的两个主要标志,通过知识学习、个体体验着前人的创造成果,这对于创造态度的获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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