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原重难点——“物质”
在考研政治的“马原”科目中,哲学部分是很多考生非常头疼的内容,而在哲学部分中,开篇之后的“物质”概念也是很多考生在实际备考和学习过程中感觉难以理解的,甚至自始至终都不太明白的东西。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物质”这个概念呢?
“物质”概念之所以难以理解,原因有二:第一,物质概念本身就比较抽象;第二,物质概念抽象就已经很令人抓狂了,在教材里面还给出了不同时期的理解,这就令考生更加头疼了。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教材中,物质概念的含义本身包括了三个发展阶段,那就是:
在古代朴素唯物主义阶段中,对“物质”的理解。
在近代机械唯物主义阶段中,对“物质”的理解。
在现代辩证唯物主义阶段中,对“物质”的理解。
自然,考生需要对这三个阶段的“物质”含义都有所了解,最重要的是理解现代辩证唯物主义阶段中“物质”的含义。
当我们站在历史的长河之侧,我们会发现,人类社会和科学技术是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在古代社会中,科学技术并不怎么发达,人对于世界的认识也显得很是幼稚。
在这一背景下,一些思想家认为,“物质”就是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某个具体的东西,物质就是锅碗瓢盆一类的东西。如果更加深刻一点,那么“物质”就是金木水火土这些构成世界的基本元素。
当世界的发展进入到近代史,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一些科学家发现了一个东西,叫作“原子”。当然,这个原子就是我们现在所熟知的“原子”,什么碳原子、氧原子之类的。所以,一些哲学家认为“物质”就是原子,更加确切一点就是,“物质”就是当时已经发现的64种原子。我们都知道,原子不止64种,之所以说64种,是因为当时就发现了64种而已。很显然,这种观点放在现在,是错误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但是,这个“物质”究竟是什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跟以上两种都不一样。
学过数学的同学都知道,在数学中,有个东西叫做“集合”。其实,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就是一个“集合”,仅此而已!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物质”就是一个“集合”呢?
小任老师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不自觉地往椅子上一靠,看了看我所处的办公室。在我的办公室中,有桌子、椅子、电脑、投影仪、茶杯、书、笔、地板砖、电灯泡、空调、打印机、书柜……(算了,太多了,不想一一列举了!)
那么,我们可以说,小任老师的办公室是由“桌子、椅子……书柜”这些东西组成的。
一个办公室里包含的东西都这么多,那么整个世界呢?又是由多少东西组成的呢?我们更加说不清楚了。
所以!
马克思和恩格斯就认为,整个世界是由各种各样不同的事物组成的,但是这些不同的事物太多太多了,我们没有办法一一列举,所以,我们给这些不同的时候起了一个共同的名称就是——“物质”!
因此,我们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仅仅是一个“集合”、一个“共同的称呼”而已。
那么,什么样的东西能够进入这个集合?答曰:客观实在性。
也就是说,只要是具备“客观实在性”的东西,都能够进入“物质”这个集合中。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不是某个具体事物、也不是原子,“物质”只是一个“称号”、“集合”,而想要获得这个“称号”或者“集合”,必须要符合一个条件“客观实在性”。这也是为什么在我们的教材中说“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