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学》30天必背重点: 留置权的相关问题”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34、留置权的相关问题(2021年增修、2012年简答题)
留置权是指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并以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1、留置权的特征
(1)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
(2)留置权的标的物限于动产。
(3)留置权不具有追及力,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财产的占有即丧失留置权。
2、留置权的成立要件(2021年增修、2012年简答题)
(1)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
(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4)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与留置人承担的义务不相抵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3、留置权的优先效力: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法学》30天必背重点: 留置权的相关问题 ”,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