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备考 > 正文
考研备考

《民法学》30天必背重点:继续履行的适用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0-15 22:06:21  |  关键词: 《民法学》

  •  
  •  
  •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民法学》30天必背重点:继续履行的适用”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42、继续履行的适用(2021年增修)

由于债务性质不同,因此,继续履行在适用时亦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违反金钱债务的,应继续履行。因为金钱债务不存在履行不能的问题。

(2)违反非金钱债务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约;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由于上述不能继续履行非金钱债务的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此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专业课.jpg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法学》30天必背重点:继续履行的适用”,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