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意思表示的生效和撤回”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意思表示的生效和撤回
1、生效
(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①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②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2)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2、撤回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意思表示的生效和撤回”,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