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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意思表示的形式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11 11:29:57  |  关键词: 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 意思表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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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意思表示的形式”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意思表示的形式

意思表示的形式是民事主体为意思表示时,表意人所采用的方式。

(1)口头形式,指用语言进行意思表示,包括面对面地交谈、电话交谈等。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没有文字根据,一旦产生争议不易取得确实的证据。

(2)书面形式,即以文字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

(3)默示形式是指行为人并不直接表示其内在的意思,而是根据其某种法律事实,按逻辑推理的方法或按生活习惯,推断其内在意思表示的形式。

①作为的默示。行为人进行了某种积极行为,根据这种行为,可以推断出行为人的内在意思。

②不作为的默示。行为人没有任何积极行为,但从其沉默就可以推断其内在意思。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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