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备考 > 正文
考研备考

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犯罪客体的种类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29 12:55:35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 犯罪客体的种类

  •  
  •  
  •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犯罪客体的种类”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犯罪客体的种类

对犯罪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1)一般客体,是之一且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体。犯罪一般客体既是一切犯罪侵害社会利益的总体,又是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它揭示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就是对社会利益的危害。

(2)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一类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同类客体对于区别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3)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它直接反映该种犯罪行为所侵害利益的社会性质。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直接客体的数量,可以把直接客体分为①简单客体②复杂客体。

专业课.jpg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犯罪客体的种类”,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