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犯罪客体的种类”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犯罪客体的种类
对犯罪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1)一般客体,是之一且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体。犯罪一般客体既是一切犯罪侵害社会利益的总体,又是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它揭示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就是对社会利益的危害。
(2)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一类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同类客体对于区别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3)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它直接反映该种犯罪行为所侵害利益的社会性质。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直接客体的数量,可以把直接客体分为①简单客体②复杂客体。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犯罪客体的种类”,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