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犯罪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关系”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犯罪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关系
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心理因素。其中故意或者过失(罪过)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要素,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成立必须具备的要素,犯罪动机一般不是犯罪的要件,但对量刑起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确定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
(1)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要件,既不得主观归罪,也不得客观归罪。
(2)罪过与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同时性。但这种情况有一个例外,就是行为人使自己陷入无责任状态,只要行为人在子线无责任能力状态之前具有罪过心理就能认定行为人有罪过,这被称为“原因中的自由行为”或“可控制的原因行为”。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犯罪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关系”,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