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备考 > 正文
考研备考

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共同犯罪故意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1-06 10:18:59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 共同犯罪故意

  •  
  •  
  •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共同犯罪故意”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共同犯罪故意是否要求二人以上持完全相同的犯罪故意(案例题经常涉及)

不要求。我国通说采取部分犯罪共同说,不要求犯罪人持内容完全相同的犯罪故意,只要持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即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例如甲以杀人故意、乙以伤害故意共同加害丙,甲乙二人在故意杀人罪上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甲乙二人在故意伤害上具有共同的部分,二人在犯罪性质重合的限度(故意伤害罪)内可成立共犯,但是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专业课.jpg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共同犯罪故意”,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