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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2011年非法学案例分析题)
保险诈骗罪,是指违反保险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数额较大保险金的行为。
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
①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④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⑤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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