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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逃税罪相关问题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1-18 18:54:59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 逃税罪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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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逃税罪相关问题”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逃税罪相关问题(2012法学简答题)

1、概念和构成要件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2)客观方面: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特殊主体,包括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即有义务向国家纳税的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扣缴义务人,是指根据税收征管法律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4)主观方面:故意,并且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分别定罪的标准

(1)纳税人: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

(2)扣缴义务人:数额较大3、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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