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古代印度的教育
大约在公元前2000多年,居住在印度河流域的土著罗毗荼人建立了奴隶制城邦国家,并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到了公元前1400年,中亚游牧部落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并进行统治。雅利安人逐渐由游牧文化转入农耕文化,并吸收当地的土著文化,二者相互吸收、融化、逐渐发展成为印度一雅利安文明,并创造了自己的文字——梵文。此后奴隶制不断发展,从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600年,逐渐形成了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通称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个等级:(1)婆罗门,即僧侣;(2)刹帝利,即武士;(3)吠舍,即农民和从事工商业的平民;(4)首陀罗,即奴隶与处于奴隶地位的穷人。
一、婆罗门教育★★★
公元前6世纪以前的印度教育事业掌握在婆罗门手中,通常称为婆罗门教育。婆罗门教育以维持种姓压迫和培养宗教意识为核心任务。入学校、习经典的权利只为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三个阶层的人所享有,但三者享有的教育权利和内容还存在差异。这些充分反映了当时教育的阶级性。
公元前8世纪以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出现了一种办在家庭中的婆罗门学校,统称“古儒学校”。教师由婆罗门种姓的人担任,被称为“古儒”。儿童入学后即迁居“古儒“家中,学习年限一般为12年,学习内容为《吠陀经》。除此之外,还要学习基本六科:即语音学、韵律学、文法学、字源学、天文学和祭礼。“古儒”们认为只有在这些文科学习的基础之上,学生才能很好地理解《吠陀经》。在“古儒学校”里,教学方法与家庭教育相比有所改进,但体罚依然是常用的手段,教典和法律都允许教师以竹棍和绳索惩罚学生,对于年龄稍大的学生,教师往往采取恩威并施的方法。“古儒“教学时,常常利用年长的儿童充当助手,由他们协助教师把知识传给一般的儿童。这种方法后来为英国教师贝尔所袭用,成为19世纪在英国盛极一时的导生制(即贝尔—兰卡斯特教学法)。
◆易出题型:选择题
二、佛教教育★★★
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印度婆罗门的势力逐渐衰退,刹帝利的地位迅速上升,在公元前3世纪时,佛教得到了广泛的发展,佛教教育也随之发展起来。
佛教教育的目的在于让人们弃绝人间享乐,蔑视现实的人生,“通过修行,大彻大悟”,追求涅槃及虚幻的来世。
佛教教育最重要的场所是寺院,学习内容主要是佛教经典,神学气氛较为浓厚,但佛教教育均以地方语言解说,较之婆罗门的梵文教学有较大的进步。此外,它还将讲道和个人的钻研结合起来。家长们争相把子女送到寺或庵。僧徒一般学习12年,经考验合格者,叫作“比丘”,意即僧人。多数离寺回家,少数人继续留寺,在修习10年后,担任寺中僧侣职务。
佛教对女子的教育也较为重视,尼庵是女僧的修行和学习之地,但水平一般没有寺院高。毕业的女僧人称为“比丘尼”。无论寺院还是尼庵,实施的都是神学教育,只是一种宗教训练。寺院或尼庵不仅是一种教育机构,也是一种学术机构,甚至堪称学术(神学)研究中心。
佛教教育对印度乃至东方各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包括对中国书院教学制度都有重要的影响。其精深的哲理也推动了哲学思辨的发展;佛教教育还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广大的下层民众,扩大了教育的对象,这是其进步的一面,但它所宣传的悲观厌世的思想也有很大的消极作用。
◆易出题型:选择题、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