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备考 > 正文
考研备考

24法硕考研法制史带背:秦朝至宋朝主要法律形式的变化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2-27 11:35:02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法制史带背 秦朝至宋朝主要法律形式的变化

  •  
  •  
  •  

24法硕考研法制史带背:秦朝至宋朝主要法律形式的变化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法制史带背秦朝至宋朝主要法律形式的变化”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秦朝至宋朝主要法律形式的变化

1、秦朝的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2、汉朝的律、令、科、比;

(1)律是最重要的基本法律形式,包括“汉律六十篇”及各种单行律。

(2)令是皇帝及中央官府发布的政令、法令,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律的重要补充。

(3)科是律令之外的单行条款或原则性规定。

(4)比是指在律无正条规定时,比附典型判例判案或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类推断案。

3、隋唐时期的律令格式

(1)律,指定罪量刑的刑事法典。

(2)令,属于国家政权组织及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或规章。

(3)格,相当于各级机构的行政规则。

(4)式,“式以轨物程事”,是百官有司“所常守之法”,相当于各级机构办事细则。

4、宋朝的编敕、编例

(1)律,指《宋刑统》,属于刑法典,是国家基本法律。

(2)编敕,将皇帝发布的制敕进行整理汇编而形成的法律形式,是律的重要补充。

(3)编例,将例进行整理汇编而形成的法律形式。

(4)条法事类。南宋将敕、令、格、式等各种法律形式分门别类综合编纂而成的一种法律形式,属于变相的编敕。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法制史带背秦朝至宋朝主要法律形式的变化”,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