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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
(一)概念: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
(二)特征:
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实行行为即刑法分则条文直接禁止的行为。如抢劫、杀人、盗窃都是实行行为,是原始意义上的犯罪行为。预备行为虽然是犯罪行为,但并不是被分则条文所直接禁止,而是被刑法总则所禁止,如为杀人磨刀,磨刀只是预备行为。如磨刀被规定为犯罪行为,那么卖铁的行为就是预备行为。
2.未能达到既遂状态。
“未得逞”是指没有达到既遂状态,而不是指没有达到犯罪目的。
3.未能达到既遂状态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非犯罪分子本意。
(三)分类
1.根据意图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否实施完毕:
实行终了的未遂——一波流操作结束(一顿操作猛如虎,最终战绩250)
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全套动作都没施展结束就被KO。
1.根据犯罪实行行为能否达到既遂状态:
能犯未遂——有可能达到既遂,岂料行为人太菜
不能犯未遂(智商不在线)
1)工具不能:抱着哑火的炸药去爆破
2)对象不能:把男的当作女的意欲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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